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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1-03-04浏览:

为贯彻落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心理危机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二、测试时间: 3月4日—3月10日

三、测评方式:网络施测

四、测评问卷:

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

五、测试要求:  

(一)请各系(院)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时段内组织学生集中完成测试,保证全体学生参加心理普查。

(二)参测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逐步完成测试。

(三)测试前,请辅导员、班主任务必告知学生测试结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统计分析,严格保密,不计入学生档案,不作为学生各种奖、助、评优和入党等参考指标,不对学生产生任何不良影响,请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客观答题。

    附件: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