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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干部到居住社区报到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6-23浏览:

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关于印发<德州市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助力城市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德老干〔20229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到居住社区报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社区报到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特别指出“要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充分发挥年纪较轻的老年人作用,推动志愿者在社区治理中有更多作为”。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积极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引导离退休干部在社区一线发光发热。这既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报到人员范围

按照应报尽报”“退休即报原则,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离退休干部均到居住社区报到,与社区党组织建立双向联系,原则上离退休干部社区报到率不低于90%,并列入年底部门单位绩效考核

三、报到方式和流程

集中报到20224月之前办理手续的离退休干部,由市委老干部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有关县市区共同组织

常态报到。202251日之后办理手续的新退休干部,原则上办理手续的次月底前到社区报到。由本人到学院组织部开具到社区报到介绍信,报到后将回执送回。

报到有关要求

部门单位要把干部退休到社区报到列入退休谈话内容,鼓励支持干部退休后到社区报到、在社区发挥作用。对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学院组织部协助转接党组织关系;对党组织关系不转入社区留在学校的,按照“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原则参加学校离退休党总支和社区党组织活动。

        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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