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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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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一)认清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本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明确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就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努力方向。当前,我省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铸就兴省之魂、夯实强省之基的必然要求,对于凝聚全省人民的思想共识、促进社会和谐、引领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价值引领和道德支撑。

(二)明确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紧扣“三个倡导”基本内容,围绕山东实现工作指导的重大转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建设美德山东、文明山东、诚信山东为目标,以实现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突破口,大力弘扬齐鲁优秀文化,培育新时期山东精神,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内化为全省人民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准则,努力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打造山东道德高地,激励全省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向上,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把握原则要求。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联系实际,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搭建载体平台;坚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围绕中心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四)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中。推进实施“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确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工作,制定与人们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金融、工商税务、收入分配、商业贸易、质量监管、土地使用、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

(五)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法治建设实践中。扎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厉行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出台《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山东省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社会治理中。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治安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交通安全、生态安全,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大平安格局,倡树良好社会风尚。

三、坚持育人为本,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七)发挥学校教育基础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制定实施《山东省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学生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融入到大中小学学科课程建设、开发和考试评价之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创新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研究制定《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分学段有序推进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八)强化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适应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高职实训基地、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青少年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爱心公益活动、创新创造活动、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感动校园人物、班级小明星等形式多样的评选表彰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激励青少年奋发向上。加强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管理,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重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广泛开展校园“随手拍”等活动,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九)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标准,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重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各级各类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突出以文化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化强省建设

(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齐鲁优秀文化。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认真汲取其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阐发中华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大力传承山东人民忠厚纯朴、勇敢坚韧、豁达包容、重诺守信、不甘落后、创新实干的优秀品格,弘扬沂蒙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新时期山东精神。建设孔子及儒家思想研究传播体系,实施古籍发掘整理工程、东夷文化溯源工程、齐鲁文化重大题材艺术创作工程、孔子及儒家思想展示工程。研究制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体系建设,实施“乡村记忆工程”,保护地方传统文化。探索开展向社会购买服务,开展革命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系列活动。加强地方戏曲剧种传承与推广。组织开展“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当代价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等,实现传统美德与当代价值相贯通。开展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深化“传统美德经典诵读”大型主题活动,运用道德讲堂、基层文化讲堂等载体,更好地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人们心灵、陶冶道德情操。

(十一)发挥文化产品育人化人功能。一切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活动,都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和山东舞台艺术“4+1”工程,做大做强“鲁剧”和“鲁版图书”品牌,努力在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农村题材、少儿题材创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出更多具有齐鲁风格、山东气派、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加强对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样式的引导,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加大对优秀文化产品的推广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在资金、频道、时段、版面、场地等方面提供条件,开展优秀文化产品展演展映展播展览活动。开办大型公益讲座“大众文艺讲堂”。建立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健全群众、专家和市场相结合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文艺评论、评奖要坚持正确价值取向,自觉抵制低俗之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文化市场和文化环境。

(十二)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形成实体展馆和网上展馆相结合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积极发展红色旅游,更好地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活动常态化,让人们在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中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和践行力。

五、深化四德工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产生活

(十三)把四德工程建设引向深入。深入总结全省四德工程建设经验,以创建四德工程示范市、示范县(市、区)活动为抓手,以“三个倡导”为指针,社会公德建设突出一个“爱”字,职业道德建设突出一个“诚”字,家庭美德建设突出一个“孝”字,个人品德建设突出一个“仁”字,着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细化道德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体化、大众化。

(十四)突出诚信建设这个重点。广泛开展诚信教育,精心组织诚信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培育诚信文化,积极倡导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把诚信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十五)注重融入实际融入生活。创新载体平台,在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和学校普遍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科学规范四德榜建立、使用和管理,鼓励和倡导围绕四德内容建立公民道德档案。结合传统民俗节日和重大节庆日,以“感恩、诚信、敬业、友善、爱国、责任”为重点,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拓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婚丧嫁娶行动,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内涵,彰显正确价值导向,培育形成良好风尚。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乡村文明家园”。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深化“学雷锋,做山东好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在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及大型展览会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

(十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下而上层层树立典型,广泛开展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山东好人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建立县、市、省三级联动的选树体系,加大对重点典型、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的宣传力度,形成明星闪耀与群星灿烂的宏大先模群体,产生覆盖全面、远近皆宜的示范效应。加大对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的关心和帮助,建立道德模范帮扶基金,通过舆论上的推崇、道义上的支持和物质上的激励、生活上的关心,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十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凝聚共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培训教学内容。推进实施理论惠民工程,拓展理论大众化的广度深度。各级党委讲师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充分利用齐鲁大讲坛、社科普及周等宣讲品牌,进行宣传教育。实施理论研究创新工程,发挥省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课题组、社科规划项目、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导向带动作用,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加强社会舆情分析研判,强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严格社团、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的管理。

(十八)新闻媒体要发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都市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讲百姓事、说百姓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效果。各类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娱乐类体育类节目,各类广告、出版物都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实现媒体全联动、舆论全覆盖。新闻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要强化行业自律,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十九)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推动社会主流价值占领全省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我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网上资料库、优秀传统文化资料库。鼓励和引导省内文化企业和各网站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建设和应用各类网络文化惠民平台。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增强针对性和互动性,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活动,调动广大网民参与热情,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认同。加强互联网舆情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害信息。加强网站备案工作,规范网站管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数字报刊、移动电视、手机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博客、播客、微博、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体不为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进一步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二十)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鼓励省内各部门单位、新闻媒体、文化企业和个人创作制作公益广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和传播媒介要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保证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黄金时段的公益广告刊播数量、时间及质量。互联网和手机媒体要发挥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公益广告的影响力。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在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各类公益广告要注重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注重形式多样、品位高雅、创意新颖,体现时代感厚重感,增强传播力感染力。

七、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合力

(二十一)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把这项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实际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经费投入力度和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有力推进。

(二十二)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努力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和人们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实践的生动景象。

(二十三)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党政各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良好局面。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措施。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重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工作。加强同知识界的联系,引导知识分子正确阐释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