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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德州市3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8-04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市社科联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德州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评成果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在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未正式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经市委市政府或省部级以上部门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2022年第十届调研德州活动结项课题中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的课题(务必按照科技处通知2022KJC-TZ-015要求,于826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被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

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第一作者不在本市工作的不予评审。

二、材料提交

申报成果论文需交原件1份,以及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完事目录复印件2份,专著需交3本。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需同时附中文译文2份,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2份。翻译类著作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有领导或部门批示的应用研究类社科成果,应提供批示原件或加盖批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填写《德州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一)纸质一式两份,《德州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二)纸质一份(需盖各部门公章),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送至科技处718A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整理成一个文档,以“作者+成果名称”连同汇总表发送至许艳梅AIC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前,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2年8月4日